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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公告服务应办理哪些手续
2007-01-17 文章来源:宜兴电视台 文章作者:宜兴电视台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办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应向所在地通信管理局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获准同意后方可开展电子公告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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